汽車司機不慎開車門,將技術摩托車司機甩出

5月24日,社交媒體上正在傳播一段視頻,記錄了汽車司機在胡志明市Thủ Đức區An Phú區Lương Định Của路邊停車時未靠邊,隨後司機突然開門未觀察,導致一名技術摩托車司機摔倒在路上。

許多人對汽車司機在碰撞後的行為表示憤怒,而不是檢查受害者的狀況,此人立即檢查自己車輛的損壞情況。

隨後,汽車司機要求技術摩托車司機賠償300萬越南盾。技術摩托車司機表示,碰撞後,他已將視頻上傳到社交媒體。

5月24日上午,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後,兩人被邀請到An Phú區公安局工作。工作結束後,汽車司機和技術摩托車司機已和解,並接受退回300萬越南盾。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Cát Lái交通警察隊仍在核實、完善檔案,按規定處理汽車司機。

根據規定,車輛操作者在停車時必須確保安全條件,包括在未確保其他車輛安全的情況下不得打開車門。

此外,根據168/2024號法令,“不安全開車門”行為可被罰款4-6百萬越南盾(第6條第5款q點)。如果導致交通事故,罰款金額將增加到20-22百萬越南盾,並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