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已對案件立案,並對嫌疑人陳氏美幸(36歲,住峴港市清溪坊)以“詐騙侵佔財產”罪提起公訴。
初步調查確定:自2025年7月起,陳氏美幸利用熟人關係,謊稱有批發貨、清倉貨、家電、服裝等貨物,需要出資購銷、轉手以獲取高額利潤。
為騙取信任以籌集資金,美幸使用從社交網絡群組獲取的商品圖片、視頻,自行設定貨值、利潤及回本時間。
收到出資者款項後,美幸將一部分錢用於支付先前出資者的本金和利潤,以製造信任,從而繼續籌集更大金額。
實際上,美幸並未像所介紹的那樣經營貨物,而是將出資者的錢用於還債、個人開支及支付先前出資者。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美幸已侵佔3名受害人共計超過154億越南盾。
峴港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通知,凡以類似方式、手段向陳氏美幸轉賬、出資的個人和組織,請儘快聯繫報案,提供相關信息和材料,以便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