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海濱華忠項目擱置20年

沿著長沙路(峴港)行駛,很容易看到華忠濱海項目四周雜草叢生。走進項目內部,也是同樣的景象。

臨海一側有2棟“房屋遺骸”,主體部分已建成,因多年荒廢而破損,牆體脫落,鋼筋外露生鏽……

據瞭解,該項目於2006年啟動,面積17萬平方米,曾被期望成為達到國際標準的海濱旅遊區。

總投資額為1376億越盾,原計劃於2018年底投入使用。

實際上卻並非如此,項目長期“蓋被”擱置。

越南峴港海濱華忠項目擱置20年

近期,峴港監察署關於華忠濱海旅遊區項目(投資方為亞洲明珠股份公司)實施情況的結論指出了一系列問題,如:

投資方自2007年獲得投資證書,項目部分土地被收回用於建設公共工程,導致必須從頭調整全部法律文件,包括投資、建設規劃、土地、環境、財政義務等。

長期以來項目多次調整規劃;至今繼續調整1/500詳細規劃,原因是國家收回土地用於建設公共投資項目。至今,項目規劃調整手續遇到許多困難、障礙,涉及常住人口的具體分配……

與此同時,項目自2021年6月起已被收回部分土地,但至今收回土地時的補償、支持工作仍未完成;收回土地但未調整土地租賃合同以確定每年應繳土地租金的財政義務,導致投資方仍需就被收回的5公頃多面積繳納土地租金,這是不合適的。

監察署建議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交由內務廳參謀檢討、處理相關組織和個人責任。

農業與環境廳對集體和個人延遲參謀調整土地租賃合同、在收回土地後向稅務機關移交地籍信息以作為調整財政義務依據的責任作出明確。

市稅務局對集體和個人在按職能任務接收處理信息和協調處理相關問題中的責任作出明確。

五行山坊人民委員會對集體和個人未及時、充分完成市裡交付任務的責任作出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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