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前(10月10日),G.T.S.(23歲,老街省人)在個人臉書上發帖,傾訴感情中受到的傷害以及來自網絡議論和攻擊的壓力。同一天,這名女孩在海防市萊巫橋自殺。

據S.在個人主頁發佈的帖文,2026年2月底,她離開家鄉到海防當工人。到4月,S.通過社交媒體認識了一名男子,兩人產生感情。她說自己並不知道對方已有妻兒,直到一名女子聯繫她,矛盾才開始出現。
這段私人感情隨後被曝光到網上,隨之而來的是指責和評判。據家屬講述,雙方曾見面調解,一致同意結束矛盾,但事情仍不斷被議論、羞辱、辱罵。
警方正在核實案件
10月14日晚,萊溪鄉公安局長阮光孝中校向《青年報》表示,確認23歲女孩G.T.S.(老街省人)10月10日在萊巫橋自殺一事。目前職能部門仍在繼續核實相關情節。
就社交媒體上流傳稱該女孩與當地一名有家室的男子有感情關係、隨後發生矛盾的信息,孝先生表示,這也是公安正在核實的內容之一。
據孝先生介紹,公安機關已記錄到女孩在事發前留下一封信。不過,有關女孩自殺原因的信息目前尚無正式結論。
“女孩在萊巫橋自殺一事已經清楚了,至於感情相關的信息,我們正在核實。”孝先生說。
萊溪鄉公安局長表示,該單位正繼續查明相關內容,待有正式核實結果後將通報細節。
在被認為是S.的臉書賬號Y.Y.的帖文中,女孩講述自己並不知道該男子已有妻兒,直到7月中旬一名女子通過社交媒體聯繫她。此後,她的私人感情被挖掘並放到網上,隨之而來的議論和指責令她受到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S.哥哥的臉書賬號發佈的內容稱,8月9日,家人出面調解,各方一致同意刪除相關帖文並結束矛盾。但據其哥哥說,事情仍不斷被提起,社交媒體上的評論充滿惡意。
妹妹去世後,哥哥表達了痛心,並請求網民停止負面評論,讓妹妹安息。
曝光他人私生活、在網上侮辱他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從這名23歲女孩令人痛心的故事出發,河內市律師團鄭慶璃律師認為,需要區分被背叛者的發聲權利與侵犯他人私生活、侮辱他人名譽和人格的行為。
一個人有權在自己發現感情中受騙時表達不滿、維護正當利益。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擅自公開他人照片、信息、個人資料來羞辱對方、號召網民一起評判。

據璃律師說,即使所發佈的信息是真實的,公開者若侵犯相關人員的隱私權、名譽、人格,仍可能要承擔責任。
2015年《民法典》第32條、第34條和第38條規定了對肖像權、名譽、人格、信譽和私人生活的保護。實施侵權行為者可能被要求停止侵權、道歉、公開更正,並在有充分依據時賠償損失。
不止民事責任,利用社交媒體分享侮辱個人名譽、人格信息的行為還可能被行政處罰,對個人罰款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並可被強制刪除違規信息。
若嚴重侮辱他人名譽、人格,行為人可能依《刑法》第155條被以侮辱他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若捏造或故意傳播明知是虛假的信息以侮辱他人,該行為可能依第156條構成誹謗罪。
值得注意的是,河內市律師團阮氏明奎律師分析,若能證明侮辱他人的行為導致受害者自殺,犯罪人可能被判處2年至5年有期徒刑。誹謗罪導致受害者自殺的,量刑幅度為3年至7年有期徒刑。
不過,奎律師強調,不能僅憑一個人在網絡上遭攻擊後自殺,就認定發帖、評論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偵查機關必須查明每個個人的行為、侮辱程度、相關證據,尤其是犯罪行為與所發生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不要以道德之名把他人逼上絕路
從社交媒體行為的角度,阮氏明奎律師認為,令人擔憂的是不少人僅憑片面信息就輕易參與評判、攻擊他人。
有人認為自己在替被背叛者鳴不平、維護正義,於是自封為“臉書上的法官”。但譴責一種錯誤行為,與用刻薄言辭羞辱一個人,完全是兩回事。
據奎律師說,每個人都有權表達觀點,但“不能以道德之名去追查身份、公開私生活、貶低或煽動群氓攻擊他人”。

據律師說,就一件事發聲需要基於有依據的信息,不能臆斷、侮辱當事人。想維護自身權益的人也不能隨意公開照片、電話號碼、私人消息,以拉攏網民參與攻擊。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34條規定,一個人的名譽、人格、信譽即使在其去世後仍受法律保護。因此,繼續挖掘私生活、散佈個人照片和消息,不僅可能侵犯人身權,還會加深逝者家人的痛苦。
鄭慶璃律師提醒,即使是出於表達同情而分享故事的人也應謹慎,避免無意中繼續傳播逝者的私人信息。
對於正在網上被羞辱、侮辱的人,璃律師建議首先要向家人、朋友或可信賴的人尋求支持,而不是獨自面對那些攻擊。
在法律方面,被侵權者需要保存帖文、圖片、評論、消息、鏈接和賬號信息作為證據;要求刪除違規內容或向公安機關報案。在有充分依據時,他們可以起訴,要求道歉、公開更正並賠償損失。
“不過,收集證據、維護權益不應成為受傷者必須獨自承擔的負擔。家人和親友應主動提供幫助,讓他們減少接觸負面評論,避免陷入曠日持久的爭吵。
特別是,當被攻擊者出現絕望、心理危機或想到傷害自己的表現時,家人需要陪伴、傾聽,避免指責或強迫他們上網解釋、辯白。若存在眼前的自殺風險,需尋求緊急醫療支持,不要讓他們獨處。”璃律師給出建議。
據律師們說,感情上的一次錯誤或一段感情的破裂並不是人生的句號。受傷的人需要被保護,幫助他們走出危機,並有機會重新開始。
而且,無論一個人在感情中有多大的過錯,這都不賦予任何人把社交媒體變成審判場所、用侮辱言辭懲罰他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