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產黨中央政策與戰略部副部長、中央理論委員會委員阮德顯近日接受《人民報》採訪時表示,經過近40年革新,越南企業隊伍在規模、能力和地位上均已成長,新階段的要求是讓企業從主要作為市場參與者,轉向成為發展的建設者和引領者。他是在評述第68號、第79號和第19號等中央決議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阮德顯稱,第68號決議將私營經濟確定為國民經濟最重要的動力之一,期望形成有國際競爭力、在技術和市場上先行、能夠連接價值鏈的企業和集團。第79號決議則聚焦國有經濟,要求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國有經濟的重要物質力量,在關鍵、戰略和必要領域先行開路。第19號決議把企業置於增長模式轉型的中心,推動轉向基於生產率、科技、創新、數字化、綠色轉型和高素質人力資源的發展模式。

在政策初步效果方面,阮德顯引用數據稱,第68號決議頒佈後平均每月有超過1.8萬家企業新設,較2025年前四個月平均值增長約38%;約1.13萬家企業恢復運營,增長超過46%。2025年全年新設和恢復運營企業近29.75萬家,同比增長27.4%,新增註冊資金近6400萬億越盾,增長77.8%。截至2025年底,全國約有102萬家企業在運營;2026年前九個月有223,938家企業進入和重返市場。

阮德顯還表示,截至2026年6月,全國已削減697項行政手續、簡化673項手續、減少1754項不必要的經營條件,行政手續辦理時間減少53%,合規成本較2024年下降54.6%。他提到,國會第198/2025/QH15號決議規定首次註冊經營的中小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徵收營業執照費,並允許研發活動按實際支出的200%計入可扣除成本,政府已通過第20/2026/NĐ-CP號議定作出具體指導。

阮德顯認為,上述政策初步產生三方面影響:鞏固企業信心、擴大發展機會、推動企業提高生產率與抗風險能力。但他同時表示,前方仍存在不少挑戰,決議確立的願景需要通過強有力的組織落實來縮短與實際行動結果之間的距離。他提出,國家應從管理、控制思維轉向創造、服務、同行和引領發展,政策正確須與堅決有效的執行相結合。

在具體目標上,第68號決議提出到2030年至少有20家大型企業參與全球價值鏈,到2028年將越南投資經營環境帶入東盟前三和全球前30。阮德顯認為,實現這些目標需要以企業為中心完善體制,保護所有權、財產權、經營自由和公平競爭,並建立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研究機構、大學之間的聯結機制,推動風險投資、公私共同投資和戰略訂購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