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河內市交警部門部署了20多個移動違規記錄點,使用機器記錄摩托車駕駛員違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為。

記錄工作將在市內的8條道路和20個重點交叉口進行移動。路線1包括玉回-解放-黎筍。路線2包括光中-陳富-阮廌-西山-阮良朋-孫德勝-朱文安。路線3是蘇友-黎文良-朗下-講武。路線4是陳維興-阮志清-柳佳-文高。

路線5是Nhổn-橋Dien-胡松茂-春水-紙橋-金馬-阮泰學。路線6是雄王-青年-宜蠶-歐姬-到日新橋腳。路線7是武元甲-日新橋-武志公-柚子-高架環線2-朗-長征-大羅-明開-永綏橋。

路線8包括範伍同-範雄-屈維進-阮顯-嚴春淹-低環線3經過靈潭半島。

河內交警在8條道路上記錄摩托車違規行為

移動記錄時間為6:30至8:00和16:30至19:00。每個移動違規記錄點將有一名交警使用相機記錄違規行為。相機被放置在三腳架上,前面有一塊“移動相機記錄違規行為”的牌子,以通知路人。所有活動都是公開的。

在記錄過程中發現違規者時,負責的交警將使用對講機通知工作組,並附上違規者的照片作為處理依據。

作為自5月21日起首批部署的隊伍,至今第6交警隊已記錄並處理了近20起摩托車違規行為,包括在人行道上行駛、闖紅燈、逆行等常見違規行為,在胡松茂、範雄等道路上。第2交警隊在河東郡的電邊府-陳富路線上部署記錄的第一天處理了一起案件。

河內交警在8條道路上記錄摩托車違規行為

第6交警隊的上尉鄧泰盛表示,此方案旨在治療摩托車駕駛員“法律麻木”的病症,當他們看到沒有警察執勤時就會闖紅燈、逆行、上人行道。

目前,除了使用相機外,河內的交警還使用小型業務相機記錄違規行為。

根據168/2024號法令,摩托車在人行道上行駛將被罰款4-6百萬越南盾,除非是為了進入房屋或機構;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2分。摩托車駕駛員不遵守交通信號燈命令將被罰款4-6百萬越南盾,扣除4分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