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工地指揮官及兩名下屬非法填埋162噸固體廢物

5月29日上午,峴港市經濟警察局領導表示,已對案件提起訴訟,起訴3名嫌疑人調查其造成環境汙染的行為。

據此,峴港市經濟警察局起訴的嫌疑人包括工地指揮官陳高豐(48歲,河內居民)及其兩名下屬阮英玉(32歲,廣平省居民)和範有貴(32歲,順化市居民)。

起訴工地指揮官及兩名下屬非法填埋162噸固體廢物

嫌疑人被禁止離開居住地,以服務於擴大調查,明確各相關方的行為和責任。

此前,峴港市警察調查機構已對發生在慶山固體廢物發電廠項目(峴港市蓮沼郡和華南坊)的刑事案件提起訴訟,該案件涉及環境汙染。

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重點行動中,警方與相關職能部門合作,發現項目區域內非法填埋162噸固體廢物的行為,該項目原本是為了處理垃圾而建設的。

初步調查顯示,嫌疑人被確認指揮和實施移動、填埋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節省填埋成本。目前,所有廢物已被收集,並移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單位將繼續堅決、嚴格處理造成環境汙染的行為”——經濟警察局領導補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