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各級行政單位重組和地方兩級政府模式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布了關於重組地方公共事業單位的指導方針。

教育和醫療領域的公共事業單位只有在真正必要時才會進行重組,確保不影響民眾的基本需求。鄉級將管理從幼兒園到初中的學校以及當前的縣級民族寄宿學校。縣級醫療中心將轉歸衛生廳管理,按照跨鄉、跨區的服務區域提供服務。鄉醫療站將被保留或重組為包含舊鄉醫療點的新醫療站。

農業、環境、科學、技術等領域的公共事業單位將精簡管理層次,交由省級管理,並按照跨鄉、跨區的服務區域提供服務。與項目管理、土地基金、場地清理、市場管理、車站管理等相關的公共事業單位將根據地方自收自支的能力在省級或鄉級成立,要求確保運營穩定和服務高效。

縣級廣播電視臺將重組為多媒體通訊機構或省級廣播電視臺的下屬單位。當前的文化、體育、青少年活動中心將轉歸鄉級管理。

在合併省、鄉時保持學校和醫療站的穩定

指導委員會要求各部委指導省級和鄉級人民委員會下屬專業機構的功能、任務和權限,以適應兩級政府模式,並在6月15日前完成。地方政府主動制定公共事業單位重組方案;如遇困難,將報告指導委員會及時審查和解決。

預計合併後,全國將有34個省級行政單位,包括6箇中央直轄市:河內、海防、順化、峴港、胡志明市、芹苴和28個省。鄉級行政單位總數為3,321個,其中包括2,636個鄉、672個區和13個特區。由於合併,形成了3,193個新鄉、區,128個單位保持不變,與現在相比減少了6,714個鄉級行政單位,相當於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