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發布第3013/QĐ-BGDĐT號決定,出臺該部直屬公立事業單位的整理重組計劃。根據計劃,多所職業教育機構將併入大學,或移交地方及公安部管理;教育培訓部要求,重組不得中斷培訓活動,也不得損害學習者權益。

按時間安排,職業教育機構的整理重組在2026年第四季度實施;高等教育機構方面,由教育培訓部主持制定方案,提交政府總理,並在2027年4月1日前頒佈整理重組決定。教育培訓部同時要求,已獲有權機關批准的方案須在2026年內確保進度。

具體方案中,中央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併入河內師範大學,中央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芽莊分校併入芽莊大學,胡志明市中央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併入胡志明市師範大學。胡志明市教育管理幹部學校同樣併入胡志明市師範大學。教育培訓部還將在建設與技術社會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設立河內建設大學廣寧分校。

八所職業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包括建設第一高等專科學校、城市工程建設高等專科學校、河內技術與業務高等專科學校、建築機械職業中專、機械化建設高等專科學校、越蘇第一職業高等專科學校、Lilama 2國際技術高等專科學校以及南定建設高等專科學校。另有技術工藝職業高等專科學校、容桔工藝高等專科學校和工藝第二高等專科學校三所機構移交公安部管理。

此外,學校設計研究院原狀移交河內建設大學直屬管理。教育培訓部提出,重組要精簡高效,與提升質量、推進自主和治理創新相結合,形成規模合理、多學科、有競爭力且自主運營的單位,減少牽頭機構,提高國家管理效力和公共投資效益。

教育培訓部強調,不得機械合併以致質量下降,須保障學習者、教師、公職人員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培訓活動不中斷。培訓課程、文憑、證書及學習過程須銜接連貫,組織、人事、財務、資產和法律問題須同步處理,並對富餘幹部、公職人員制定相應政策。

教育培訓部與工貿部共同負責電力大學繼續為正在商業經濟—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就讀的學生開展培訓和頒發文憑。教育培訓部表示,實施過程中將繼續審視評估執行結果,並研究其他單位的整理重組,以符合有權機關批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