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高級法院前女副庭長如何中介賄賂?

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已發佈調查結論,關於在峴港高級法院和一些省市發生的賄賂、賄賂中介和受賄案件。

調查機構建議起訴峴港高級法院前副庭長範越強,以及22名嫌疑人,涉及三項罪名。

其中,阮氏娥(43歲)——峴港高級法院前民事、勞動、商業檢查室副主任,被指控中介賄賂總額達6.83億越南盾。

調查機構確認,阮氏娥利用其職務之便,接受金錢作為中介,為被告、罪犯或她的熟人聯繫有權解決案件的人,以幫助在刑事、民事、商業案件中有利地審理。

其中,她接受了阮文勝的2.9億越南盾,以聯繫律師阮玉英,幫助審查K-Homes公司關於2021年3月9日的01/2021/KDTM-PT判決和2022年11月30日的08/2022/KDTM-PT判決的再審申請。

對於阮文勝,在事件被發現前,他已經舉報阮氏娥接受2.9億越南盾,幫助K-Homes公司按照再審程序重新審查上述判決,因此根據刑法第364條第7款,調查機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阮氏娥還在其他案件中接受中介賄賂,如:

接受蘇成忠(前執行官)的2.5億越南盾,聯繫峴港高級法院,幫助按照不接受被告的再審申請的方向回答。

接受鄭寧平(峴港高級法院前檢查一室主任)的2.5億越南盾,聯繫峴港高級法院,幫助按照撤銷2024年12月18日的97/2023/DS-PT判決的方向審理,維持嘉萊省人民法庭的第27號民事初審判決。

接受阮有清(前檢察官)的15億越南盾,聯繫峴港高級法院,幫助為四名被告獲得緩刑。

接受吳文南(前法官)的2.5億越南盾,聯繫峴港高級法院,幫助審理一起上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