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剛剛發佈了關於領導第16屆國會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的指示。指示明確指出,各機構要準備充分的條件來組織選舉,確保民主、平等、合法、安全、節約,併成為全民的節日。
政治局要求將選舉人事準備工作與各級黨代表大會的結果和幹部規劃相結合。推薦候選人需要確保選擇那些有代表性、政治立場堅定、符合標準、有能力並具備條件執行國會和人民議會代表任務的人。
指示提出“不將那些有政治機會主義表現、權力野心、保守思想、派系、局部、地方的人;那些正在被檢查、調查違規跡象,已被結論為不誠實的人;那些領導機構、組織、單位發生腐敗、浪費、消極或嚴重不團結事件的人列入候選人名單”。

國會和人民議會代表的結構需要確保黨、國家、武裝力量、祖國陣線等各組成部分之間的合理比例;同時增加專職代表的比例;確保候選人是女性、少數民族的比例。
指示還提出了關於宗教代表、連任代表、年輕代表、科學家、知識分子、文藝工作者、工人、農民、企業家以及生產、經營中的協會、工會代表的合理結構要求。
選擇、推薦候選人必須按照中央有權機構的規定和指導進行。各級黨委需要集中領導,指導組織好國會和各級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的協商推薦工作;同時創造條件讓公民依法充分實現參選和選舉的權利。
此前5月21日,國會通過了縮短第15屆國會、2021-2026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任期的決議,並確定新一屆選舉日為2026年3月15日。這一決定旨在縮小組織全國黨代表大會(2026年初)和新一屆國會、人民議會第一次會議之間的時間差距。目標是確保在新一屆黨委成員分配到黨、國家、政府、祖國陣線和社會政治組織的機構中的同步、連貫和穩定。
早日完善機構也為新一屆各級黨委及時貫徹落實第14次全國黨代表大會和各級黨代表大會的決議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