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為1,885名廣南省幹部在合併後前往峴港工作提供超過280億越南盾的支持

廣南省內務廳已就制定政策,為在行政單位調整後改變工作地點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提供支持費用,向廣南省財政廳提交了意見書。

這一行動是根據財政廳的建議,關於協調意見以制定支持政策,為因工作地點變更而受影響的幹部提供支持(特別是在廣南省和峴港市行政單位合併後)。

被提議支持的對象是廣南省各機關、組織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在調整後前往峴港市省級行政單位的行政中心工作。

此外,省級幹部、公務員、職員在調整後被調往鄉級行政中心工作。

據內務廳預計,有1,885名在廣南省省級機關工作的人員將在調整後前往峴港市省級行政單位的行政中心工作。

內務廳提出了兩個支持方案,其中提議選擇方案二。

具體方案二:每月為交通和租房費用提供支持,每人每月500萬越南盾,支持時間為2年。

此外,還一次性提供生活費用支持,每人3000萬越南盾。

提議實施一次性支持政策,旨在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購買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創造條件,從而激勵他們安心工作,圓滿完成分配的任務。

內務廳表示,參考同塔省,同塔省委常委會同意支持幹部、公務員、職員2年,每月為交通、租房和生活費用提供支持,每人每月510萬越南盾。

其中,每月生活費用支持為150萬越南盾,支持2年,總經費為3600萬。因此,內務廳提議一次性支持費用為3000萬越南盾是合適的。

支持費用的支付方式:對於交通和租房費用,每月支付支持,與工資支付同期(2年內)。

而對於一次性生活費用支持,則在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到達新工作地點的第一個月一次性支付。

預計為1,885人提供的總支持經費約為2820億越南盾。

同樣根據提議,對於136名在調整後被調往鄉級工作的省級幹部、公務員、職員(在調整前後工作地點距離超過30公里的情況下),將獲得交通費用支持,每人每月150萬越南盾,持續2年,總經費超過48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