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阮和平在國會用40分鐘談論一個金融中心的兩點到達

用40分鐘時間介紹發展世界金融中心和越南的定向,副總理認為金融中心的必要條件是必須有政治決心,有國際社會的信譽。

同時是政治和宏觀經濟的穩定,潛在金融市場,便利的營商環境,經濟規模和符合國際標準的開放法律框架,高度連接性。

“因此,經濟足夠強大,吸引人的營商環境非常重要,一個疲弱的經濟不足以吸引投資者。同時,充分條件是高質量的人力資源,同步的基礎設施,發展的金融生態系統” – 副總理指出。

他提到,世界上現有119個金融中心競爭成為頂級中心。對於一個新的金融中心來接收從大型國際金融中心轉移的金融資源,提供新的金融服務…的需求正在迫切。

強調越南需要建設金融中心,他認為吸引國際資金流有助於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創造戰略突破,建設同步的基礎設施,特別是交通、能源、數字經濟,資本規模高達數百億美元。

金融中心將有助於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資產管理,發展金融科技產品。

越南可以連接到全球金融市場,有助於從早期、遠距離確保國防安全,使越南成為金融門戶,迎接國際資金流,創造國際級的生活環境…

因此,提案設定了2025年在胡志明市和峴港兩個地點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到2035年,越南成為GFCI排名前75的頂級金融中心,到2024年,躋身世界前20大金融中心。

為了準備建立一個有兩個到達點的金融中心,副總理認為需要準備規劃、信息技術、基礎設施、人員以及其他政策。至今胡志明市已規劃600公頃,邀請投資者建設塔樓;峴港在連照準備位置,有五個島嶼…

同時是完善、修改法律規定,如通過國會關於金融中心的決議,政府的法令,指導文件和執行,開展金融中心的活動。實施作為2030年後建設金融中心法律的基礎。

為了確保金融中心的成功,首要要求是政治、社會穩定,為投資者創造信任和安全。宏觀經濟穩定,可持續增長,深入廣泛的國際一體化,創新創造,有戰略位置,適合的時區和世界經濟連接,深入廣泛的融入…

在此基礎上,他表示將成立、組織結構和運營國際金融中心及其成員。形成交易所、交易平臺和特殊政策,包括外匯政策,銀行、金融活動,資本市場發展,稅收,出入境,居住,勞動,專家,投資者和就業政策,社會保障;

此外是土地政策;建設、環境;對金融科技和創新的有控制試驗;按領域和戰略投資者的優惠政策;發展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關於進出口和商品、服務分配;費用、手續費;解決投資經營活動中的爭議…

為了實施金融中心,將集中削減、簡化行政程序,加強分級、分權。在此基礎上,政府建議完善並一致通過決議,考慮在條件成熟時將模型法律化和擴大活動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