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塔省黨委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加快實施地方兩級政府機構安排和模式的結論中提到的信息,於6月11日公佈。

同塔省從6月16日開始試運行新鄉鎮

具體而言,該省同意於6月15日提前公佈結束縣、市黨委活動和建立新鄉鎮黨委的決定。同時,省決定指定人員參加新成立的鄉鎮黨委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檢查委員會。

合併後鄉鎮的試運行時間定於6月16日至6月30日。之後,省黨委常務委員會將直接與各鄉鎮黨委執行委員會合作,檢查實施工作,指導和支持解決困難。

在試運行期間,同塔省要求每週四下午定期舉行在線會議,以掌握情況、指導活動、解決困難和障礙。會議要求省黨委常務委員會、各鄉鎮黨委常務委員會、省黨委諮詢和協助機構的領導參加。

試運行期結束後,新成立的鄉鎮將從7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

同塔省人民委員會被要求迅速完成對因機構調整而希望提前退休或離職的人員的政策實施,確保及時和符合規定。同時,省將在6月13日前完成新成立鄉鎮的人員安排。

此外,省人民委員會還被要求迅速檢查準備工作,確保合併後鄉鎮能夠立即有效運作。

其中,省需要特別關注物質基礎、工作條件、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的狀況,特別是在公共行政中心,以確保接收和處理行政程序的活動不受干擾。

省黨委還要求省人民委員會主動及時發佈詳細指導文件,為新成立的鄉鎮提供指導。省需要注意分配給鄉鎮的任務、內容、活動規則、財務機制、接收和處理行政程序的流程,確保在新形勢下滿足要求,為民眾和企業提供最佳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