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門近期就機動車車牌的使用與補辦發佈提醒,明確使用自制車牌或非授權機構核發車牌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被絕對禁止。相關指引以問答形式列出車主在車牌遺失、損壞等情況下的處理步驟,並說明補辦流程與所需材料。
指引指出,當車主發現車牌遺失且無法找回,或懷疑車牌被盜時,應立即前往事發地鄉、坊公安機關辦理報案手續。完成報案後,車主可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公安部公共服務門戶,選擇“登記、補發車輛登記證及車牌”服務,在線填報並提交補辦申請。
前往領取新牌時,車主需攜帶公民身份證、車輛登記證以及舊車牌(如屬車牌模糊、斷裂損壞而需更換的情形)。公安部門同時提醒,在等待新牌核發期間,絕對不得駕駛缺少車牌的車輛,也不得使用自制車牌,應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合法替代方式出行,以避免受到處罰。
越南公安媒體以問答形式提醒:使用非有權機關核發車牌屬嚴重違法、絕對禁止;車牌丟失應到事發鄉坊公安報案,可經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公安部門戶在線申請補辦。
- 海防交警提醒:車牌丟失或模糊須按規定補辦,不得使用自制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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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公安提醒:車牌丟失須報警補辦,不得自制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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