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近日表示,該局接到部分公民反映,已在網上提交護照申請材料,卻未收到繳費通知。該局核查後稱,常見原因是申請人尚未按出入境管理機構的通知補充材料。

出入境管理局指出,護照申請照片須符合規定:近六個月內拍攝、4×6白底、正視鏡頭、雙耳清晰、不戴帽子,並滿足分辨率和文件格式要求。拍攝超過六個月、經軟件修圖、雙耳不清晰或戴眼鏡拍攝的照片均不合規,須補充或更換。

關於舊護照,該局稱,申請人在網上提交材料後,如收到通知,須將仍在有效期內的舊護照交回受理材料的出入境管理機構;舊護照仍在有效期內但已遺失的,須按規定格式提交遺失申報。該局表示,未收到舊護照或遺失申報的,申請人不會收到繳費通知。

該局還提醒申請人核對出生地,應選擇出生證明上記載的出生地;在線申報界面第17項須正確選擇受理機關和護照領取方式。首次申請護照者只能向省級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選擇中央級出入境管理局將被拒絕受理;第二次申請者可自行選擇中央或省級機構。

出入境管理局建議申請人區分首次申領與換髮、補發,提交後保存檔案編號以便查詢進度,並留意手機短信通知。如不清楚,可撥打河內熱線024.38257941、胡志明市熱線0283.9201701,或聯繫省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