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後,對芽莊市多家餐飲經營場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總額達數億越南盾。被處理的場所中包括不少經營海鮮、雞肉飯、魚粉和烤肉米線等當地居民與遊客熟悉菜品的門店。
檢查人員在實際檢查中記錄到多類常見違規行為,主要包括加工區域衛生不達標、讓有害動物進入;未充分採取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汙染的措施;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未按規定穿戴足夠的防護服裝。此外,一些場所在未取得食品安全合格證明的情況下仍在營業。
當地方面表示,部分關於食品安全保障條件和行政處罰的法律規範文件未具體描述違規行為,仍使用“保障衛生”等定性表述,給職能部門認定經營場所的違規行為帶來困難。芽莊坊人民委員會據此建議衛生廳彙總意見並上報上級機關,研究修改補充相關規定,為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據。
當地還建議衛生廳向內務廳提出意見,由內務廳參謀省人民委員會,為鄉級食品安全國家管理工作增加編制,以適應當前任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