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要求胡志明市緊急實施芹苴國際中轉港項目

總理範明正在會議總結時提出了這一點:中央指導委員會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拆除臨時、破舊房屋;國家重要工程、交通重點項目指導委員會;推動2025年公共投資資金的撥付。

2025年前6個月公共投資資金的撥付為264,800億越南盾,達到計劃的32.06%,高於同期的相對數(比例)和絕對數(2024年同期撥付約188,400億,達到計劃的28.2%)。國家目標計劃的撥付達到計劃的42.15%。

關於國家重要工程、交通重點項目的實施進度,至今已有19個項目/子項目投入運營,其中顯著如完成並投入運營,將全國高速公路總長度從1,327公里提升至2,268公里,投入運營新山一國際機場T3航站樓;正在施工的52個項目/子項目基本按計劃進度進行。

然而,仍有17箇中央部門和21個地方未完全分配已下達的資金計劃。截至2025年6月底,41個部門中有35個,63個地方中有26個的撥付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一些部門和地方2025年計劃資金佔比較大但撥付較低。

總理批評並要求這些中央部門、地方檢查總結經驗,明確集體和個人責任,從而提出適當措施在今後加強資金撥付。

未執行好的機構、地方需要總結經驗以更好地執行,更加堅決,不讓問題拖延至多次會議上檢查。

總理指出項目準備工作需要做得更好;在組織實施中需要繼續檢查、經常督促;工程完成後需要按規定迅速結算。

因此,他要求部長、省主席經常審查、督促,及時發現和解決每個項目,特別是重點項目的困難、問題;將責任具體到每個人;將資金撥付結果作為評估組織、個人年度任務完成程度的重要依據之一。

緊急審查、評估每個項目的資金撥付情況;根據撥付程度(好、慢、無法撥付…)對項目進行分類;從而制定具體的每月、季度撥付進度,並提出具體、適當的措施,推動撥付達到目標。

具體分配部門、機構、地方的領導負責、跟蹤每個項目、項目組的資金撥付,與工作成果評估相結合。經常審查,及時將資金從撥付慢或無法撥付的項目調整到撥付好且有補充資金需求的項目。

提高紀律、規矩,加強檢查、監督;嚴肅處理故意製造困難、阻礙導致資金交付、撥付進度緩慢的投資主體、項目管理委員會、承包商;及時檢查、處理能力弱、消極、未完成任務的幹部。

對於包括胡志明市建議在內的一些意見,總理表揚胡志明市在拆除臨時、破舊房屋及主動、積極支持其他地方方面;

要求胡志明市及相關單位緊急實施建設、發展芹苴國際中轉港項目,根據政治局決議,如有困難、問題則報告以解決。

同時總理希望胡志明市在撥付佔全國約10%的鉅額公共投資資金方面更加努力,特別是在土地徵用和確保項目材料供應方面。

他要求部長、省委書記、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貫徹不因實施組織機構的革命、實現兩級地方政府模式而影響正在執行的工作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