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上午,總書記蘇林與祖國陣線黨委、中央各團體工作,並交付政治局關於成立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機關的決定。
在工作會議上,中央組織部領導代表宣佈了政治局關於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機關職能、任務和組織機構的第304號決定。
總書記蘇林已將第304號決定交付給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常設機構和各政治-社會組織的負責人。
根據政治局的決定,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機關具有參謀、協助委員會、主席團、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常設機構和中央各政治-社會組織執行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的職能。
關於組織機構,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常設機構包括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專職副主席。
常設機構在活動方向、管理機構、幹部組織工作、財產管理、財務管理方面發揮全面領導、指導作用,並對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機關的全部活動向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祖國陣線黨委、中央各團體負責。
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是機關的首長;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秘書長是常設副首長。
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是越南總工會主席、越南農民協會中央委員會主席、越南婦女聯合會中央委員會主席、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第一書記、越南老兵協會主席,是機關的副首長。
關於各參謀、協助共同工作的委員會、單位組織結構,包括辦公室;組織、檢查委員會;民主、監督和社會反饋委員會;社會工作委員會;宣傳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人民外交委員會;群眾團體工作委員會;財務-計劃局。
事業單位包括幹部培訓、培養和科學研究院;越南祖國陣線博物館,《大團結》報。
在組織結構中還有各政治-社會組織的常設機構、參謀、協助單位和事業單位。其中,各政治-社會組織的常設機構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對於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是第一書記和中央團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