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國會將在會場討論關於處理法律規定的障礙機制的決議草案,並與《民事司法協助法》、《刑事司法協助法》、《緊急狀態法》、《移交正在服刑人員法》、《引渡法》等法律草案進行分組討論。
到6月25日,國會將通過《刑法》若干條款的修改補充法。此前,草案已在分組和會場進行了超過130次發言的討論。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代表表示不同意取消對四種罪名的死刑,包括生產、銷售假冒藥品、預防藥品罪;貪汙財產罪;受賄罪;非法運輸毒品罪。原因是這可能會降低犯罪的威懾力和預防作用,特別是在這些領域的犯罪情況正在變得複雜的情況下。
公安部對此內容進行解釋時表示,國際趨勢是縮小並最終廢除死刑。目前有104個國家已正式廢除這種刑罰,另有28個國家雖然法律仍有規定但不再適用。修改規定體現了越南作為國際人權條約成員的承諾。

同樣在6月25日,國會將表決通過《行政處罰法》若干條款的修改補充法。該法案允許在河內和中央直轄市的內城區,在交通、環境、建設、食品安全等領域,適用更高的行政處罰(最高可達現行標準的兩倍)。
海陽省代表團副團長阮氏越娥代表支持提高罰款以確保威懾力,但認為需要仔細評估以適應社會經濟條件和人民收入。對於首次、無意、後果不大的違規行為,應優先採取教育處理方式,而不是增加負擔。
6月27日——會期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國會將表決通過關於在胡志明市和峴港發展國際金融中心的決議。草案指導胡志明市發展全面的金融產品體系,從銀行、資本市場到衍生金融服務、基金管理以及金融科技、創新創造的試驗機制。
同時,峴港國際金融中心被定位為綠色金融、中小企業商業金融、初創企業和跨境貿易金融,與自由貿易區相結合。該市還將試驗數字資產、數字貨幣管理,發展投資基金、僑匯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
政府建議12組特殊政策,為兩個金融中心創造法律和制度上的優越走廊,包括外匯、銀行、稅收、金融、土地機制以及現代商品和金融交易平臺模型。
此外,在最後一週,國會還將通過其他一系列重要法律,如:《越南國籍法》修改補充法;《幹部、公務員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國會代表和人民議會選舉法》;《國家預算法》(修改)等。
與司法相關的法律,如《民事訴訟法典》、《行政訴訟法》、《破產法》、《法院調解、對話法》;《關於參與聯合國維和部隊的修改法》以及其他一些屬於投資、經濟領域的法律也將被表決通過。
國會還將通過關於發展海防市的特殊機制;處理因法律規定重疊而導致的困難和障礙;2026年監督計劃;為3至5歲兒童免除、支持學費和普及幼兒教育的政策。
第十五屆國會的第九次會議持續了8周,是國會立法活動歷史上最長的一次會議。此前,在第九次會議的前幾週,國會已通過了許多重要的法律和決議,為省級行政單位的安排、取消縣級、建立兩級地方政府(省、鄉)模式提供了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