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內排國際機場(河內)的信息顯示,6月19日收到臺灣國籍乘客的電子郵件,反映被邀請從內排機場乘車前往河內市中心,並被要求支付90萬越南盾。
乘客表示這是他第一次來越南旅遊。6月7日12:30在內排機場入境後,他想使用Grab應用叫車時,一名男子帶著Grab的標誌走近並要求叫車。這名男子說會按計價器收費,所以乘客跟隨了他。
到達停車場時,這名男子向來自臺灣的乘客展示了車牌號為30H 216.38的汽車上的計價器屏幕。當車離開機場時,乘客又被要求支付停車費,此時駕駛車輛離開機場的是一名女性。
車到達河內市Hàng Bông街的酒店時,司機出示了顯示70萬越南盾車費和額外20萬越南盾停車費的應用。乘客總共需要支付90萬越南盾。
來自臺灣的乘客認為自己被騙了,雖然多次討價還價,但仍需按司機要求支付90萬越南盾。乘客支付了費用並拍攝了車牌照片,向越南有關部門投訴。
收到乘客的電子郵件後,內排國際機場當天向國際機場公安派出所發送公文,要求澄清此事。
根據內排國際機場的信息,到6月22日,國際機場公安派出所已完成核實並反饋結果:兩名非法邀請乘客乘車並侵佔錢財的人是N.V.H.(31歲)和他的妻子P.T.T.(37歲),均居住在河內市Sóc Sơn縣。
這兩人從乘客那裡收取的90萬越南盾包括:通過一個界面類似於技術叫車應用的偽造應用顯示的70萬越南盾;以及以“兩人通過收費站費用”為由的20萬越南盾。
而實際上上述行程的車費僅為約35萬越南盾,加上通過收費站的1.7萬越南盾,總共36.7萬越南盾。因此,被侵佔的金額為53.3萬越南盾。
公安部門通知,N.V.H.和P.T.T.夫婦已依法處理。
內排國際機場方面補充說,公安部門正在聯繫來自臺灣的遊客。如果乘客仍在越南,則邀請乘客前來完成核實手續並退款。如果乘客已回國,則有適當的處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