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而言,政治局在合併胡志明市黨委、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黨委的基礎上,成立了直屬黨中央委員會的胡志明市黨委。
新的胡志明市黨委包括胡志明市、平陽省、巴地-頭頓省的黨組織和黨員。胡志明市黨委的職能、任務和組織機構由政治局規定。
胡志明市黨委被授權主持協調相關黨委、機構和組織,指導實施黨組織和黨員的安排、移交和接收;安排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工人;安排辦公場所,管理財務、資產、檔案、文件,收繳印章以及合併後的其他問題。
峴港市黨委是在合併峴港市和廣南省黨委的基礎上成立的。
海防市黨委是在合併海防市和海陽省黨委的基礎上成立的。
芹苴市黨委是在合併芹苴市、朔莊省和後江省黨委的基礎上成立的。

新合併的省黨委包括:
安江(來自安江和堅江)
金甌(來自金甌和薄遼)
同塔(來自同塔和前江)
永隆(來自永隆、檳椥和茶榮)
西寧(來自西寧和隆安)
同奈(來自同奈和平福)
得樂(來自得樂和富安)
林同(來自林同、得農和平順)
慶和(來自慶和和寧順)
嘉萊(來自嘉萊和平定)
廣義(來自廣義和崑嵩)
廣治(來自廣治和廣平)
寧平(來自寧平、南定和河南)
興安(來自興安和太平)
北寧(來自北寧和北江)
富壽(來自富壽、永福和和平)
太原(來自太原和北件)
老街(來自老街和安沛)
宣光(來自宣光和河江)
上述決定自7月1日起生效。
此前6月12日,國會通過了關於省級行政區劃調整的決議,從63個減少到34個省市。11個省市保持現狀,包括:河內、順化、萊州、奠邊、山羅、諒山、廣寧、清化、乂安、河靜和高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