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根據決議,國家免除所有公立教育機構中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及接受普通教育課程學習者的學費。在民辦、私立教育機構學習的學生將獲得學費支持。
該政策適用於越南公民及在越南生活但未確定國籍的越南裔人士。民辦、私立教育機構的學費支持標準由省級人民委員會根據政府規定的學費框架決定,但不得超過非公立教育機構實際收取的學費水平。
實施經費由國家預算依法保障,中央預算將支持尚未平衡資源以實施此政策的地方。

政府表示,關於免除和支持學費的決議已全面覆蓋從3個月到6歲的幼兒園兒童、從一年級到十二年級的學生以及在國民教育體系中接受普通教育課程的成人學習者。該政策適用於越南公民及在越南生活但未確定國籍的越南裔人士,不分公立、民辦或私立教育機構,不分任何地區。
政府強調,免除和支持學費不僅旨在確保教育公平,還是黨和國家關心年輕一代——國家未來的政治責任和決心的體現。
由省級人民委員會決定學費支持標準,有助於適應各地社會經濟條件和預算能力,同時避免地區間差異過大。支持標準必須在政府規定的學費框架內,不低於最低標準且不超過民辦、私立教育機構實際收取的學費。
到2030年,100%的地方實現幼兒園教育普及
同日下午,國會通過了關於為3至5歲兒童普及幼兒園教育的決議。據此,到2030年,100%的省、中央直轄市必須為這一年齡段的兒童實現幼兒園教育普及。
普及工作將按路線圖進行,適應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確保滿足規定的普及標準。國家投資發展學校網絡;保障教學設施、設備和教師隊伍的數量和質量。
決議要求保障3至5歲兒童、幼兒園教育機構管理人員、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制度和政策。同時,動員社會資源參與幼兒園教育發展;優先投資於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地區、少數民族、山區、邊境、海島、人口密集區、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
實施經費由國家預算保障;中央預算將支持尚未平衡資源以實施的地方。
2024年底,在國會分組討論時,總秘書長蘇林確認,國家普及教育政策的目標是確保所有兒童都能上學並有學習機會。這一過程逐步實施,從小學開始,然後擴展到更高層次的教育。國家不僅創造條件讓兒童上學,還旨在提供財政支持,如減免學費和提供免費餐食。
2025年2月28日,政治局決定自2025-2026學年起全國公立學校從幼兒園到高中學生免學費,這是在考慮政府關於政治體系機構精簡過程中及之後財務平衡能力的報告後作出的。
全國每年約有2300萬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生。根據現行規定,幼兒園兒童每月學費從5萬到54萬越南盾不等;中小學生根據學習階段、城市或農村、少數民族和山區,每月學費從5萬到65萬越南盾不等。各地方的具體學費標準由人民委員會決定,並在政府規定的框架內。
政府表示,預計全國從幼兒園到十二年級學生免除和支持學費的總經費為30.6萬億越南盾。2025-2026學年為5歲幼兒園兒童、小學生和初中生免除學費的預算預計為22.5萬億越南盾。為全面實施政治局結論中關於擴大減免和支持學費的方針,國家預算需要增加8.2萬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