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南安公寓項目商業名稱為Kingsway Tower,建在面積為7,082.4平方米的土地上,位於胡志明市平興和區。投資方為Super Thanh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通過了解,許多客戶到Super Thanh公司簽訂購買南安公寓的合同,由武氏鳳作為法律代表簽字。
在合同支付過程中,除了要求轉賬到Super Thanh公司在安平銀行光中分行開設的專門收款賬戶外,客戶還被要求轉賬到Super Thanh公司的其他賬戶。
到2019年9月,項目已完成20層的粗裝修,相當於合同價值的70%支付進度。然而,由於南安公寓建設施工與建築許可證內容不符,違規行為是公寓樓層尺寸錯誤,胡志明市建設廳決定進行行政處罰。
2020年8月26日,審查Super Thanh公司調整許可證的申請文件,建設廳向Super Thanh公司發放建築許可證附錄,同時發文要求Super Thanh公司加快項目實施進度。
然而,從2019年9月至今,Super Thanh公司未繼續實施項目。到2020年3月,公司繼續通知客戶因COVID-19情況財務困難停止工程施工。從那時起,公司已搬遷總部,與客戶切斷聯繫。
同時,根據起訴書,Super Thanh公司的對象包括鄭明青、武氏鳳、陳氏垂莊有欺詐侵佔財產的行為,手段是利用Super Thanh公司法人簽訂合同,將同一套公寓賣給多人,要求轉賬到個人賬戶用於個人目的。
作為Super Thanh公司的董事、法律代表,這些對象直接與496名客戶簽訂了公寓買賣合同,幫助侵佔超過210億盾。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Super Thanh公司與安平銀行光中分行簽訂了信貸合同,抵押物是Super Thanh公司建設南安公寓的土地。
2018年3月9日,安平銀行胡志明市分行發文同意投資方Super Thanh公司出售南安公寓項目的公寓、商鋪(商業街屋),條件是南安公寓項目的全部剩餘收入必須轉入Super Thanh公司在安平銀行胡志明市分行開設的賬戶,並且上述項目房屋的出售必須遵守現行法律規定。
根據與安平銀行的協議,Super Thanh公司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必須將客戶的全部款項轉入Super Thanh公司在安平銀行的專門收款賬戶,以確保抵押合同。
要將款項從專門收款賬戶轉入支付賬戶,Super Thanh公司必須提供完整的文件、合同、證明項目實施支付的憑證,並得到安平銀行的同意。之後,由於Super Thanh公司未能滿足條件,銀行未對項目提供擔保。
根據起訴書,儘管不同意在上述未來形成的房屋出售、租賃、購買中提供擔保,但安平銀行仍為70名個人提供信貸購買南安公寓的公寓。
2024年6月19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機關決定分離刑事案件中的行為和相關文件,以繼續澄清個人(銀行員工、領導)的角色和責任,並確定安平銀行在審查、提供信貸中的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害,有“違反銀行活動、與銀行活動相關的其他活動規定”的犯罪跡象,涉及Super Thanh公司南安高層公寓項目的70名購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