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下午與《青年在線》交流時,峴港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代表表示,已將一名導遊反映的“宰客”遊客信息發送到事發地當地進行核實。
“根據任務分配,目前區政府將直接處理此類‘宰客’事件。我們也在等待結果”——該局代表表示。
同日下午告訴記者,負責老撾遊客參觀峴港的導遊Q.H.先生表示,13日晚上7點,他的6人團隊來到楊廷藝路(峴港市安海區)的一家路邊攤吃夜宵。
當客人點菜時,H.先生說他正在酒店,所以不知道。當晚餐快結束時,H.先生出來接團隊時,一位客人遞給他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總共76萬越南盾的餐費,全是些非常簡單的菜餚,餐館不是餐廳,而是在路邊攤上賣的。

據H.先生說,因為客人不熟悉峴港的價格,所以當要支付一大筆錢時,一個人問他“這個價格是不是太高了?”。
“我看到紙條上的菜包括4串章魚、2串秋葵、1份雞腳、3串臘腸。餐館老闆收取的總金額是76萬越南盾。
看到我的客人似乎被‘宰客’,我激烈地與賣家爭論,這個人才願意退還20萬越南盾。
這樣,我的團隊必須為這些非常簡陋的街頭食品支付56萬越南盾”——H.先生在14日下午告訴記者。
對事件感到憤怒,從13日晚上開始,H.先生拍攝了餐館和事件中的賣家的照片,並上傳到社交媒體。該事件正在峴港旅遊社區引起轟動。
許多人認為,事件中的“宰客”跡象很明顯,因為餐館位於人行道上,菜餚非常普通,而不是在豪華餐廳。
“直到14日下午,我還沒有看到任何職能部門打電話給我核實”——H.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