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給芹苴市人民議會常駐成員的任務

芹苴市人民議會常駐成員分配任務:副秘書常駐市委、市人民議會主席,根據地方政府組織法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的市人民議會主席權限內的任務。

全面負責、指導市人民議會、常駐市人民議會、代表團、市人民議會代表的活動。

直接負責、指導以下領域:屬於市人民議會常駐權限的外交工作和幹部組織;決定召集並主持市人民議會會議;主持市人民議會常駐的定期或突發會議(必要時,可授權給副主席)。依法接待公民。

馬氏鮮女士,市委常駐委員、市人民議會常駐副主席,根據地方政府組織法規定執行任務和權限;根據市人民議會主席的分配和法律規定的其他任務。

指導解決市人民議會常駐的日常、日常工作;參與主持市人民議會會議,代表市人民議會主席在主席外出或授權時處理主席的工作。

直接負責、指導以下領域:指導國會代表和市人民議會辦公室及經濟-預算委員會;協調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的活動。

李羅塔先生,市人民議會副主席,參與主持市人民議會會議。直接指導、跟蹤、督促法制委員會(除幹部組織領域外)的活動。

陳國武先生,市人民議會副主席,參與主持市人民議會會議。直接指導、督促、協調城市委員會、民族委員會的活動。

武氏美妝女士,市人民議會副主席,參與主持市人民議會會議。直接指導、跟蹤、督促文化-社會委員會的活動。

芹苴市人民議會常駐成員分配5名市人民議會常駐委員參與會議,討論並決定屬於市人民議會、市人民議會常駐任務和權限內的問題;負責指導委員會的全部活動:法制、經濟-預算、文化-社會、城市、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