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導委員會要求確保支付給離職公務員的福利資金

內務部部長范氏青茶簽署了政府關於各級行政單位安排和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模式建設的指導委員會的第14號公文,指導解決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模式運行中的困難和障礙。

根據政治局第177號結論,書記處和總理在關於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模式實施情況、重點交通項目實施進度和湄公河三角洲100萬公頃專業水稻可持續發展項目的會議上提出的結論。

政府指導委員會要求部長、部門首長關注指導答覆建議,並指導地方政府關於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模式運行的一些相關內容。

內務部主持,與相關部門協調,具體明確關於成立公共服務行政中心權限的決定,以便地方政府統一應用。

該部被要求制定並提交政府頒佈關於公立事業單位成立、重組、解散的修改補充規定,其中包括屬於鄉級人民委員會的公立事業單位。

制定並提交有權機關頒佈與實施地方政府兩級組織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

包括行政單位標準和行政單位分類;島嶼鄉、安全區鄉、安全區區域的標準、條件、程序;村莊、街道小組的組織和活動;關於行政單位邊界檔案編制、管理的程序規定。

採取加強鄉級專業人力資源隊伍的措施;實施合理的激勵政策,吸引和留住優秀幹部在基層工作。

指導委員會要求財政部主持,與相關部門協調,具體指導和完善關於定額、標準單價的機制、政策法律,這些目前缺乏或不符合實際。

審查、提出修改補充與公共服務任務分配、公共服務招標、公共服務採購相關的法律。

此外,彙總並提交有權機關以平衡預算,確保組織架構安排、精簡編制和解決根據第178/2024號和第67/2025號法令規定的休假對象的福利政策的資金來源。

財政部必須及時指導解決、解除地方政府關於辦公場所、為安排後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工作服務的交通工具的建議中的困難和障礙。

教育與培訓部被要求具體明確指導管理教師隊伍、管理人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權限。

指導標準和程序,以確定部門第20/2023號通知中關於職位、按職業職稱的職員結構、公立普通教育機構和特殊公立學校工作人員數量的定額規定的內容,作為地方政府正確實施規定的基礎。

頒佈規定以推動自主和社會化教育領域,特別是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的社會化。具體指導關於實施教育領域社會化和服務價格機制,以減輕教師編制的壓力。

指導委員會要求各部門及時頒佈排名標準,並修改補充關於組織安排後發生變化行業、領域的排名標準的通知。

頒佈並指導使用國家預算的公共服務質量標準、標準。

監督、評估、質量認證機制和使用國家預算的公共服務檢查、驗收規定;公立事業單位的運營效率。

建立機制、政策,鼓勵非公立事業單位、企業按照市場機制參與提供公共服務,以推動公共服務的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