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財政局在7月24日下午的經濟和社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合併後,胡志明市各機關和單位的辦公地點和事業活動基地總數為1,087個(包括舊平陽和巴地頭頓)。
據胡志明市財政局稱,為了確保在機構調整初期的穩定運作,各機關和單位仍在多個辦公地點工作。
這是按照總理的指示進行的,以確保在新合併地區的國家管理工作,同時減少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出行和生活困難。目標是不影響、中斷向民眾提供公共服務。
對於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舊),以前各廳、局、部門的辦公地點主要集中在省行政中心。而胡志明市則為每個單位使用單獨的辦公地點。
合併後,各主要機關都集中在新胡志明市工作,同時使用所有現有的辦公地點來維持運作和確保服務提供。
在平陽和巴地頭頓(舊)行政中心,一些辦公地點仍被一些專業機關用於處理當前階段的過渡工作。在組織機構穩定後,各單位將提交這些資產的安排方案。
胡志明市財政局還表示,2025年6月16日,政府已頒佈第155/2025/ND-CP號法令,規定了辦公地點和事業活動基地的使用標準和定額,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在新的行政單位運作穩定後,胡志明市將組織審查,確定與標準、定額相比的資產短缺或過剩。在此基礎上,各單位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導(在第4520/UBND-KT號公文中)制定處理過剩資產的計劃,以避免損失和浪費。
原則上,過剩的房地產資產將按優先順序處理:如果未達到標準,則轉移給其他機關、單位;安排或轉換功能用於教育、醫療、社區文化;如果不適合,將收回,交給職能部門接收、管理和依法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