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青年在線》的消息來源稱,林同省財政廳剛剛提出了關於處理紅蓮油林項目在洪山村、洪蓮村(北函順縣)以及一小部分屬於洪豐村(舊平順省北平縣)的困擾和違規行為的建議。
正如《青年在線》所報道的,紅蓮油林項目曾在2022年因建設領域違規被舊平順省人民委員會處以30億越南盾的罰款。原因是,黎明股份公司在森林和農業用地上建設了堅固、龐大的工程,如運營中心、辦公樓、長屋區、餐廳、咖啡區等,面積約6.3公頃。
補救措施要求公司在違規前恢復原狀。然而,至今工程仍然存在,公司建議不拆除以減少損失。
關於企業的上述建議,林同省財政廳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了方案以供考慮和決定。
方案1,允許已建設的工程存在。這一方案有利於企業避免損失,浪費投資成本。同時,有助於為當地補充新的旅遊產品,吸引遊客,創造就業機會,增加預算收入。
然而,方案1將開創不良先例,導致其他投資者故意無證建設,然後請求合法化。
方案2,不接受投資者的建議,強制拆除非法建設工程,以恢復違規前的原狀。這是確保法律嚴肅性的方案,有助於提高建築和土地管理秩序。
但這一方案對企業造成巨大損失,浪費社會資源,尤其是在當地正在推動吸引投資、多樣化旅遊產品的背景下。
基於上述基礎,林同省財政廳建議省人民委員會考慮,交由農業和環境廳審查,與建設廳、省監察機構和相關機構合作,全面評估和分析處理方案。
如有必要,報告總理意見,以解決項目的困難。
紅蓮油林項目,又稱“保護、圍護、再生、種植和發展油林植物,一些珍貴、稀有(IB、IIB組)和普通動物”項目,由黎明股份公司作為主要投資者。
項目規模超過3200公頃,其中有1427公頃生產林地,其餘為防護林地(約1600公頃)和多年生作物地(近170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