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因交通事故遇難女學生的家屬繼續與公安部門合作

8月1日,阮氏賢女士(44歲,居住在永隆省茶昆縣)表示,在提交要求獲取2024年9月導致其女兒阮玉寶珍(14歲)死亡的交通事故調查結果的申請後,永隆省公安調查機構已邀請她及律師前來合作。

此外,賢女士還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提交了申請,要求獲取與交通事故相關的犯罪報告調查結果的信息。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尚未作出回應。

“兩起案件都已受理解決超過2個月。因此,我才提交了要求獲取信息的申請,以便家人瞭解情況”,賢女士說道,並補充說,7月21日,她繼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提交了補充控告書。

她在申請中陳述,5月7日收到了永隆省公安調查機構的通知,已作出“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根據刑法第260條規定”的刑事立案決定。

從這一通知出發,她認為,當調查機構作出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的刑事立案決定時,有理由認為在初步調查解決案件階段,一些相關幹部存在放縱犯罪、侵犯司法活動的行為。

關於導致珍死亡的交通事故,5月7日,永隆省公安調查機構作出了“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的刑事立案決定,以調查司機阮文寶忠的行為。

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受理解決了關於永隆省茶溫縣公安調查機構在處理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的報告過程中,作出違法決定和放縱犯罪行為的犯罪信息來源。

7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指派調查員取證,與賢女士及律師合作。隨後,又受理了賢女士的犯罪控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