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內市委常務副書記阮文峰剛剛向中央組織部發送了一份文件,就關於新聞、廣播、電視機構職能、任務和組織架構的草案(第二次)提出意見。
據阮文峰介紹,河內市委常委會已於2025年7月22日發出第1702號公文,就上述內容提出意見。
據此,根據2025年7月23日在線會議討論結果和會議結論意見,河內市委常委會提議中央組織部繼續研究、考慮關於河內和胡志明市新聞傳媒集團模式的規定內容。
關於提出上述提議的依據,據河內市委,基於中央宣傳和群眾工作部關於指導實施第18號決議對省、市新聞機構的文件(2025年1月17日第10551號,2025年2月17日第34號,2025年3月7日第196號):
“被中央確定為具有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特殊因素的地方,如河內、胡志明市,應緊急研究、構建新聞-傳媒集團或新聞-傳媒企業集團的方案…
然後提交給有權限的機構審查、評估,以確保既能繼續發揮現有新聞機構的優勢、成果和聲譽,又能為構建具有導向能力、主導信息戰場的新聞機構創造機制、政策和資源上的便利條件,範圍涵蓋地區、全國乃至國際”。
同時,目前文化、體育和旅遊部正在就《新聞法》(修訂版)草案徵求意見,其中有一些規定:“新聞傳媒集團是擁有多種新聞形式、下屬新聞機構和企業的新聞機構的活動模式,符合政府規定的條件”;“新聞傳媒集團的負責人是總經理”;“按照新聞傳媒集團模式運作的新聞機構可以擁有一些下屬新聞機構;可以擁有企業財務、勞動、工資機制;可以擁有下屬企業或向企業出資”。
面對上述實際情況,河內市委建議中央組織部研究、補充關於新聞傳媒集團模式的職能、任務和組織架構。
據河內市委,這將符合河內和胡志明市這兩個全國政治、經濟、文化大中心的實際運作和獨特特點,目前這兩個城市擁有大量且多樣化的新聞機構。
同時,這兩個地方也正在按照新模式重新安排、組織新聞系統,以適應發展和現代新聞管理的要求。
“補充這一內容是必要的,符合同志在越南革命新聞日100週年紀念活動上的講話中提出的方向,以及提交給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的草案文件中的主張:
發展具有信息導向作用的國家主要新聞機構和集團;有適合發展革命新聞事業的機制”(草案文件第340頁)-河內市委文件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