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剛剛向建設廳、財政廳和鄉、坊人民委員會發送了關於管理城市區域內技術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結構的文件。
據此,市人民委員會同意暫時將屬於縣級人民委員會管理權限的技術基礎設施資產和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結構(合併前)移交給鄉、坊人民委員會(按照合併後的鄉、坊行政邊界),以組織實施管理、使用、開發和維護,直至有權限機關作出正式移交決定。
城市將鄉、坊人民委員會從投資者處接收到的技術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城市區、住宅區、居民區、重新安置區的共同使用技術基礎設施工程;以及鄉、坊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技術基礎設施工程和交通基礎設施結構工程,直至有權限機關作出分級決定。
緊急統計技術基礎設施資產和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結構(按照鄉、坊的行政邊界)送建設廳彙總,建議市人民委員會按照規定發佈決定,將資產管理權移交給鄉、坊人民委員會。
自7月1日起,繼續作為公益服務工程的投資主體,如:綠化、公共照明、排水溝渠疏浚、道路維護等,在管理區域內。
同時,指導專業部門與提供公益服務的單位(已與縣級人民委員會或其專業部門在合併前簽訂合同)協調,按照鄉、坊的行政邊界分配已完成的工作量和未完成的工作量,以便與施工單位和供應商簽訂合同和合同附錄,並組織實施。
彙總自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公益服務合同執行經費,送財政廳彙總,建議有權限機關按照規定進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