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出售白雉雞被判6年監禁,判決是否合情合理?

興安省第五區域人民法院於8月8日宣佈初審判決,對居住在義安省的泰克成(音譯)因飼養、出售13只白雉雞,獲利600萬越南盾,判處6年監禁。審判團還因違反保護瀕危、珍貴、稀有動物規定,對成追加罰款3000萬越南盾。

興安省人民法院院長杜孟增(音譯)就公眾對判決提出的問題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已指示第五區域法院報告解釋,並迅速將案件檔案轉交以便全面審查。

根據案件檔案,自2022年起,成通過社交媒體瞭解到白雉雞是瀕危、珍貴、稀有動物,需要保護,不得飼養、圈養、買賣,且價值高,因此萌生了繁殖出售以獲取生活費的念頭。

兩年後,成通過社交媒體從不認識的人那裡以450萬越南盾購買了一隻白雉公雞。隨後,成又通過社交媒體聯繫到原義安省演州縣的人,用自己飼養的一隻火紅知更鳥交換了兩隻白雉母雞,與之前購買的公雞一起飼養。

起訴機關指控,成在家中飼養白雉雞未向有權機關登記。

一段時間後,成飼養的白雉母雞產下13枚蛋,孵化出10只小雉雞,3枚蛋損壞。

到2025年3月,成為了出售雉雞獲取資金,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出售小雉雞的信息,並附上自己飼養的雉雞照片。一個不明身份、年齡、地址的賬戶提出以每隻50萬越南盾的價格購買成的10只小雉雞。由於小雉雞還小,買家建議成再飼養幾天,並額外支付100萬越南盾的工錢。

隨後,成使用妻子的賬戶從名為“國輝”的社交媒體賬戶收到200萬越南盾的定金,剩餘的400萬越南盾和260萬越南盾的運輸費將在買家收到雉雞後支付,起訴書中提到。

2025年4月2日,當成租用的車輛將10只小雉雞運往原太平省武書縣松安鄉(現為興安省武福坊)交付給客戶時,被太平省公安經濟警察工作隊檢查並沒收。

公安機關緊急搜查了成的住所,並沒收了另外3只白雉雞。隨後,原太平省公安調查機關立案偵查,對成提起刑事訴訟,以違反保護瀕危、珍貴、稀有動物規定罪暫時拘留成。

四個月後,成被興安省第五區域法院審判,判處6年監禁。

這一初審判決引起了公眾的特別關注,許多律師質疑法院的判決是否合情合理。

許多律師在個人Facebook賬戶上表示,願意在成的上訴和二審過程中免費為其辯護,如果家人有要求。

律師黎鴻顯(黎鴻顯及同事律師事務所)表示,看到年輕的妻子在丈夫被判處6年監禁後,抱著兩個小女兒在法庭前痛哭流涕的場景,讓他和許多人的心“如刀絞”。

據律師介紹,成的家人分享,成40多歲才成家,父親已去世,母親年老體弱,病痛不斷,三個女兒還小。成以婚禮唱歌和養殖為生,養活全家。

“成在養殖、育苗方面很有天賦,養什麼都健康且繁殖力強,所以這次培育出這批雉雞苗後,他才出售——這也是他第一次出售自己培育的雉雞苗。”

家庭情況更加困難,因為哥哥早逝,姐夫——家庭的另一個支柱——剛剛遭遇嚴重工傷,正在河內住院。

“法律需要嚴格以保護生物多樣性,但對於因缺乏瞭解且身處命運困境中的違法行為,也需要寬大處理。我相信,在即將到來的二審中,正義將與仁慈同行。”律師顯在個人Facebook頁面上分享道。

興安省人民法院院長杜孟增(音譯)於8月12日晚通過電話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已瞭解到與初審判決相關的公眾意見。隨後,省人民法院已要求第五區域法院報告整個案件的審判過程,以便“仔細審查”。

據增介紹,目前法院尚未收到成的上訴狀。當被告提出上訴時,二審法院將按照訴訟程序進行審查。

“在收到公眾反饋後,省人民法院已及時指示初審的第五區域法院報告解釋,並將檔案轉交省人民法院進行全面審查。”

“如果被告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將謹慎、充分、合情合理地審查整個案件。”增說。

男子因出售白雉雞被判6年監禁,判決是否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