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Xóm Chài渡輪土地用於建設公園

8月13日,芹苴市Ninh Kiều區經濟、基礎設施和城市辦公室的一位領導表示,位於Hai Bà Trưng路、面積超過517平方米的土地,原由芹苴渡輪碼頭股份公司租賃作為Xóm Chài渡輪站,現已被芹苴市人民委員會(舊)收回。

收回的原因是,土地由國家有限期地分配或租賃,但未獲得土地使用延期。

該領導還表示,Xóm Chài渡輪站因申請重新運營許可的文件不全,已停止運營一年,同時該位置被規劃為綠地和公園用地。

由於不再運營,以前經常使用渡輪的居民現在必須繞行約5公里,方向是Quang Trung橋。一些人選擇乘坐非法運營的渡船,但由於渡船站無證運營,交通工具未註冊和檢查,交通安全無法保障。

此前,6月26日,芹苴市人民委員會(舊)已決定收回上述土地。據此,芹苴渡輪碼頭股份公司有責任執行土地收回決定;按照規定,向有權機關或個人移交土地和土地使用權文件。

處理與土地相關的財產,以歸還國家用地,並按照規定完成財務義務。

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24個月內,如果土地使用人未處理財產,國家將收回土地,不對土地和與土地相關的財產進行賠償;如果必須拆除,財產所有者必須承擔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