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主席的決定,此次在清錦監獄有132名囚犯獲得特赦。這些囚犯進步顯著,改造意識良好,根據刑事執法法律規定,被評定為良好或優秀的服刑人員。
獲得特赦的囚犯已依法完成附加刑罰、民事賠償和訴訟費用的執行。
準備檔案和組織特赦審查的過程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協調執行,確保公開、透明、客觀和對象準確。
在清風監獄,根據國家主席的特赦決定,此次有352名在該監獄5個分監獄服刑的囚犯獲得特赦。
這些囚犯進步顯著,改造意識良好,根據刑事執法法律規定,被評定為良好或優秀的服刑人員。
特赦審查和推薦過程由清風監獄及相關機構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公開、公平、民主地執行。

在儀式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的代表表示,國家主席在紀念八月革命80週年和國慶節2-9之際的特赦決定具有深刻的人文意義;繼續肯定黨和國家的寬大政策以及民族的人道傳統;鼓勵犯錯者悔過自新,良好改造,早日重新融入社區。
獲得特赦的囚犯返回地方後,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履行好義務和責任,成為對家庭和社會有益的人。
地方黨委、政府和企業關心並創造就業機會,使獲得特赦者早日穩定生活。

在儀式上,清錦監獄和清風監獄向獲得特赦的囚犯發放身份證;向在勞動和改造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囚犯頒發獎狀和獎金。
完成所有手續,為獲得特赦的囚犯返回家庭創造最佳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