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玉石醫科大學前校長申請辭職

胡志明市衛生廳廳長剛剛簽署了關於處理公務員辭職的決定。根據決定,同意阮清協先生(出生於1976年)辭職,他曾在胡志明市衛生廳醫務科工作。

阮清協先生根據個人意願從2025年9月8日起辭職。衛生廳已安排廳辦公室與相關單位合作,執行必要程序,確保阮清協先生辭職後的權利和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此前在2025年4月,胡志明市市委檢查委員會發布新聞公告,審查並執行對範玉石醫科大學黨委2020-2025任期的一個黨組織和兩名黨員的紀律處分。

具體來說,對範玉石醫科大學黨委2020-2025任期執行警告形式的紀律處分。

該黨委在組織執行、調整、修改學校黨委工作規定方面缺乏責任;在領導、指導、組織執行關於組織和幹部工作的決議和規定方面缺乏責任。

此外,放鬆領導,缺乏對遵守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的檢查、監督,導致許多黨員出現缺點和違規行為,達到需要檢討、審查和處理紀律的程度。

關於個人對上述缺點和違規行為的責任,胡志明市市委檢查委員會已對該黨委的兩名黨員執行紀律處分。

因此,對範玉石醫科大學黨委副書記、學校理事會副主席、校長阮清協先生執行警告處分,他曾是胡志明市大學學院黨委執行委員會委員。

2025年5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組織了關於範玉石醫科大學幹部工作的會議。在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宣佈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關於範玉石醫科大學幹部工作的決定;宣佈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對領導公務員的工作分配和安排決定,分配阮清協先生到胡志明市衛生廳接受任務和工作。

同時宣佈了對阮清協先生執行紀律的決定,根據第71/20-23/NĐCP號法令第1條第2款的規定,以警告形式執行。

該決定自2025年4月3日胡志明市市委檢查委員會第658-QĐ/UBKTTU號決定生效之日起執行。阮清協先生的具體任務由胡志明市衛生廳廳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