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近170億越南盾出售土地,卻侵佔8億越南盾定金

安江省公安表示,Sương女士和N.T.Th.(居住在富國特別行政區)彼此認識。

2018年初,為了有錢還債和個人消費,Sương女士叫Th.購買她繼承的全部遺產,包括位於堅江省富國市Dương Đông坊第5區的房屋和土地(現為安江省富國特別行政區)。

2018年2月6日,Sương女士和Th.簽署了土地和地上財產買賣合同,協商價格超過166億越南盾。

據此,Sương女士收到了Th.的8億越南盾。

2023年4月24日,Sương女士獲得了面積為17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書,但沒有按照與Th.的土地和地上財產買賣合同中的承諾進行轉讓。

相反,她以170億越南盾的價格轉讓給了H.T.T.先生。T.先生隨後償還了債務,並將總計168億越南盾轉入Sương女士的賬戶。

儘管有這筆錢,Sương女士沒有歸還Th.的8億越南盾,並關閉了所有電話,躲避起來。Th.看到後,向公安提交了舉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