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下午,越南工商聯合會(VCCI)組織研討會,徵求對修訂稅收管理法草案的意見。
需要制定路線圖並支持家庭經營轉向基於營業額的稅收
在研討會開幕致辭中,VCCI副秘書長Đậu Anh Tuấn先生表示,從2026年起取消家庭經營的定額稅,受到家庭和個人經營者的特別關注。
然而,從定額稅轉向基於營業額的稅收是必要的,但需要制定路線圖和解決方案來支持家庭經營進行轉換,避免造成混亂,導致許多小經營者退出市場。同時,賬簿和會計機制必須簡化且易於實施。
稅務諮詢協會副秘書長Lê Thị Duyên Hải女士表示,家庭經營對程序非常困惑,例如稅務登記。
根據現行規定,如果家庭經營屬於必須申報稅務的對象,他們必須進行商業登記,然後進行稅務登記和申報。
在申報稅務之前,家庭經營必須執行發票和憑證制度,如會計賬簿。執行所有這些程序將花費大量時間。
因此,越南稅務諮詢協會領導建議,在本次修訂的稅收管理法中,確保程序真正簡化。如在其他國家,經營者只需一步進入市場,而不是同時進行商業登記和稅務登記。
對於轉向申報稅務的方式,政策不應在實施初期對家庭經營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這樣,家庭經營才能安心轉換。
“除了程序,賬簿和會計機制必須真正簡化,需要有一套指導家庭經營轉向基於營業額的稅收的文件”,Lê Thị Duyên Hải女士建議。
稅務局承諾賬簿機制將簡化且易於實施
稅務局副局長Đặng Ngọc Minh先生表示,新稅收管理法將減少44%的行政程序,程序將根據改革精神簡化,政策制定的觀點是以納稅人為中心。
此外,Minh先生表示,根據2026年1月1日起的規定,家庭經營的應稅營業額門檻為2億越南盾。因此,營業額低於2億越南盾不屬於申報和納稅對象。
“為了支持家庭經營,稅務局希望將這一對象的應稅營業額門檻提高到4-5億越南盾”,Minh先生說。
關於家庭經營的賬簿和會計機制,政策和國際稅務部門負責人Nguyễn Thị Thanh Hằng女士表示,目前正在修訂財政部的第88號通知。據此,營業額在2億越南盾至30億越南盾/年的家庭經營將使用非常簡化的申報表格,只需記錄營業額和成本的賬簿。
對於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且年營業額達10億越南盾的家庭經營,將按照現行規定使用連接收銀機的電子發票。
對於營業額在2億越南盾至低於10億越南盾/年的群體,政策鼓勵使用稅務機構編碼的電子發票。
對於年營業額超過30億越南盾的家庭,即將到來的規定將傾向於執行與微型企業相同的會計制度,因為其規模相當於微型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