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堵就騎車上人行道走得更快?

9月18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處(PC08)代表表示,昨天下午(9月17日),在阮泰學路、八月革命路、阮文渠路等經過濱城坊地段的道路上,濱城交警隊已對多起市民騎摩托車上人行道的行為立案處罰。

所有違規者都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並承諾不再重犯。

自2025年初至今,濱城交警隊已加強檢查,並對此類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結果,已對115起違規案件立案處理。

據PC08處代表稱,在人行道上騎摩托車(除進入房屋、機構的情況外)是違反行為,潛藏許多交通安全風險,並損害胡志明市地段的城市美觀。

這種違規情況通常發生在車輛密集的道路上,以及早晚高峰時段,違規者主要是騎摩托車的人。當被問及時,大多數違規者給出的理由是看到道路擁堵,所以騎上人行道走得更快。

最近,屬於PC08處的杭青交警隊通過掌握地段情況,表示經常發生騎摩托車在人行道上行駛的區域集中在連接市中心、車流量大的道路上。

杭青交警隊已加強控制,堅決嚴肅處理違規案件,以預防事故發生,將人行道歸還給行人。

與此同時,該單位近期已加強配合坊公安直接檢查、處理侵佔人行道、路肩的販賣情況;嚴肅處理停車阻礙交通的車輛,目的是將路肩、人行道歸還給交通參與者,確保暢通和安全。

根據第168/2024/NĐ-CP號法令第7條第a款的規定,對騎摩托車上人行道的行為處以400-60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騎摩托車上人行道的行為不僅佔用了行人的通道,還潛藏許多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風險。

因此,PC08處建議市民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在道路上參與交通時遵守速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執行戴頭盔、酒精濃度規定,不駕駛車輛蛇行或騎上人行道,每位市民共同攜手在胡志明市地段建設安全交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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