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剛向司法部提交了關於就業法某些條款詳細規定的法令草案,涉及支持創造就業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新點是補充了參與公共工作的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和加班工資規定。

據此,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連續24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由於工作週期,勞動者每月平均至少休息4天。如果需要加班,總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每天不超過12小時。

加班工資按最低標準計算:工作日至少為工資的150%,每週休息日為200%,節假日為300%。這些標準繼承並具體化了勞動法的規定。

參與社區形式公共工作的勞動者是直接參與社區實施的項目、工程和活動的勞動者群體,通常來自國家資金,例如修建農村道路、疏浚渠道、環境清潔。他們不像企業工人那樣簽訂長期勞動合同,而是從項目中按日/小時領取工資。

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者的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特殊情況下每月平均至少休息4天。勞動者加班必須獲得同意,總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超過法定上限。加班工資在工作日至少支付150%,每週休息日支付200%,節假日支付300%。

勞動法調整勞動者與僱主之間的勞動關係,包括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組織和個人僱傭勞動者;不適用於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武裝力量(軍隊、公安)以及從國家預算領取工資的公共部門勞動者。這些群體由專門法律調整。

內務部提議參與公共工作的勞動者加班工資最高可達300%

提高支持創造就業的貸款限額

同時,草案顯著提高了支持創造就業的貸款限額。中小型企業最多可貸款100億越南盾;合作社、合作社聯合會、合作組、個體工商戶最多50億越南盾,每個創造就業的勞動者不超過3億越南盾。對於勞動者,貸款限額比現行提高三倍,達到3億越南盾。最長貸款期限為120個月。

如果貸款超過3億越南盾,生產、經營單位或勞動者必須提供抵押品。適用利率為各時期貧困戶貸款利率的125%,逾期債務按130%計算。對於出國工作的勞動者,最高貸款額為出境前必須支付的總費用的100%,基於合同和還款能力。

除信貸外,草案還規定了支持職業培訓的政策。農村勞動者、完成兵役的青年或參與經濟社會發展項目的勞動者,在初級或短於3個月的課程中,最高支持學費400萬越南盾;對青年的總支持不超過12個月的基本工資。在學習期間,國家每天支持5萬越南盾的餐費,每課程根據地區支持20萬至30萬越南盾的交通費。

準備出國工作的勞動者,每個定向教育課程支持53萬越南盾,以及食宿和交通費。需要提升職業技能、外語的勞動者,支持實際費用,但每課程最高400萬越南盾。

內務部認為現行貸款規定存在不足,貸款限額低(每人1億越南盾,每個項目20億越南盾)無法滿足生產和經營需求,在成本上升的背景下。本次法令修訂旨在為所有勞動者,包括無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提供便利條件,以獲取和享受支持創造就業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