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陳氏金鸞夫婦在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審理土地使用權爭議和拆除違法建築要求的初審法庭上的陳述,2024年9月23日,鸞夫婦從阮智厚夫婦處受讓了土地使用權,並於2024年10月19日獲得水源縣(舊)人民委員會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面積為60平方米,位於海防市天香坊建白第七居民組第3號地圖第4856地塊。
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前,鸞夫婦發現住在建白第七居民組、海防市天香坊的杜文有家庭已在她們購買的土地上打地基建房,因此要求有夫婦立即停止施工。
然而,工程仍在繼續施工。鸞女士曾通過中介聯繫有先生要求停工,但未果。
2024年10月13日,鸞夫婦向建白鄉(舊)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2024年11月18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發出通知,要求有家庭停止施工。
根據鸞夫婦的陳述,2024年11月20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邀請雙方進行工作。會上,杜文有確認在鸞夫婦土地上建房是因位置錯誤。
同時表示,他家在距離鸞夫婦土地四個地塊的位置購買了一塊地。有先生建議雙方交換土地位置,以便有先生繼續完成房屋,或將上述地塊出售給有家庭。
但鸞夫婦不同意,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在鄉人民委員會調解失敗後,有先生仍繼續施工,鸞夫婦再次向建白鄉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
2024年11月28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就有關有家庭儘管已收到停工通知仍讓工人施工的情況製作了記錄。然而,有夫婦仍繼續施工。至今,房屋已完工,有家庭已入住。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杜文有表示,2024年8月,他夫婦通過一名叫玉英的土地中介在建白鄉第七村(現為天香坊建白第七居民組)代購了一塊地。
該地塊原為阮智厚先生出售給房地產中介,之後中介將地塊分成7塊,每塊60平方米。
“我家購買了上述地塊中的第二塊。但由於未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且不知地塊位置,2024年9月下山建房時,我誤將第二塊地認為是入口處的第二塊。”
“直到2024年10月29日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時,我才知道我建房的位置是第六塊地,而非我購買的第二塊”,有先生說。
據有先生稱,“我家目前非常困難,所有財產都投入建房。在鸞夫婦土地上建房是錯誤的,至今我夫婦已認識到這一點,也希望鸞夫婦能將此地塊轉讓或交換給我夫婦。我們將按市場價格支付地塊費用並賠償鸞家庭的損失。如果必須拆除此房屋,我家五口人不知將住在何處”。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海防市天香坊領導表示,8月11日,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已初審此案並頒佈了第08/2025/DS-ST號判決,涉及土地使用權爭議和要求強制拆除違法建築。
據此,判決宣佈“接受原告的起訴要求。強制杜文有、武氏線夫婦搬走全部物品,自行拆除位於天香坊建白第七居民組第3號地圖第4856地塊上的全部建築,將上述地塊歸還給阮登歌、陳氏金鸞夫婦”。
9月15日,坊人民委員會組織了相關會議,要求杜文有、武氏線夫婦在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2025年8月11日第08/2025/DS-ST號初審判決生效後認真執行。
會上,杜文有表示他家已向海防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對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2025年8月11日第08/2025/DS-ST號初審判決的上訴狀。
因此,在等待法院二審結果期間,坊人民委員會建議雙方繼續協商以統一解決方案,確保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天香坊領導也表示將跟蹤並配合職能部門依法執行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