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IUU,廣南省4名漁船船長被罰款近9億越南盾

9月25日,廣南省邊防部隊指揮部表示,已對四名漁船船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總罰款金額為8.67億越南盾。

據此,範文托姆(船號QNg 98119 TS)和武文原(船號QNg 94477 TS)各被罰款2.05億越南盾。梅文氏(船號QNg 98447 TS)被罰款2.485億越南盾,範雅(船號QNg 94605 TS)被罰款2.085億越南盾。

除了罰款外,廣南省邊防部隊還吊銷了四名船長的船長證書使用權,期限為9個月。

此前,在打擊非法、未報告和無管制捕撈(IUU)的巡邏過程中,薩基港口岸邊防站發現四艘長度在15米以上的漁船在海上活動,但未按規定傳輸航行監控數據(VMS),且不服從職能部門的檢查和控制。

特別是,梅文氏和範雅還被發現在規定位置外卸貨,且捕撈活動與許可證上註明的行業不符。這些是嚴重違規行為,直接影響漁業管理工作和歐盟委員會解除越南水產品“黃牌”的努力。

根據調查結果,薩基港口岸邊防站建議廣南省邊防部隊指揮部作出處罰決定。

單位代表表示,嚴厲處理旨在阻止和徹底糾正IUU捕撈情況,同時警告其他漁民不要再犯。

據廣南省邊防部隊稱,除了加強巡邏和控制外,該單位還與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協調,宣傳和動員漁民提高法律意識,遵守捕撈許可證規定,並維持漁船監控系統的連接。

組織了多次培訓和直接對話活動,讓漁民明白遵守規定不僅能避免罰款,還與長期生計密切相關。

“歐盟委員會的建議非常明確。如果不解決漁船違規問題,向歐洲出口水產品將繼續面臨困難。嚴厲處罰是從根源上阻止的手段,”邊防代表說。

總罰款金額近9億越南盾,加上吊銷船長證書數月,此事件顯示了廣南省職能部門在加強漁業紀律、保護水產品資源和幫助解除越南水產品“黃牌”方面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