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願社會保險參保人權益,誰將獲得高達50%的保費支持?

越南社會保險專家表示,根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和2025年政府第159號法令,自願社會保險的繳費支持比例基於農村貧困標準(目前為每月150萬越南盾)。

從2025年7月1日起,貧困家庭、居住在島嶼或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將獲得50%的支持。近貧家庭獲得40%支持,少數民族獲得30%支持。其他對象獲得20%支持。如果一個人屬於多個類別,則享受最高支持水平。

最長支持時間為10年(120個月)。

自願社會保險繳費率為繳費基準收入的22%,由參保人自行選擇。

最低繳費額為上述農村貧困標準的22%,即每月33萬越南盾。

最高繳費額為參考基準的22%,目前相當於基本工資(每月234萬越南盾),因此最高繳費額為每月10,296越南盾。

參保人可以選擇多種繳費方式,如每月、每3個月、每6個月、每12個月、一次性繳納多年(最多5年)或一次性繳納剩餘時間以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當所選繳費週期結束時,參保人可以更改繳費方式或繳費基準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從2025年7月1日起,自願社會保險增加了生育津貼。女性勞動者生育或男性勞動者妻子生育,如果在生育前12個月內已繳納自願社會保險(或強制和自願社會保險)滿6個月,將獲得每孩200萬越南盾的津貼。

懷孕22周及以上死胎或分娩時死亡的情況也可享受。

少數民族女性勞動者或京族但丈夫為少數民族且屬於貧困家庭的,將根據政府規定享受其他支持政策。支持資金來自預算,並根據社會經濟條件和各時期預算進行調整。

關於退休權益,自願社會保險參保人在達到2019年勞動法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繳納社會保險滿15年或以上時,每月領取養老金。

特別地,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參保的人員,必須繳納社會保險滿20年,且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例如,如果參保人符合2025年9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則將從2025年10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法律還鼓勵省級人民委員會向同級人民議會提交根據社會經濟條件增加支持水平的決定。

此前,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已向市委、市人民委員會提交提案,建議為45-60歲的勞動者在中央20%支持基礎上額外支持20%(總支持將達到40%)。

這有助於勞動者在參保滿15年時獲得養老金,並享有95%報銷率的醫療保險卡。

關於自願社會保險,該機構提議為非強制參保對象的基礎安保力量提供100%支持,為貧困家庭提供30%支持(中央已支持50%),為近貧家庭提供20%支持(中央已支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