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爪水獺作為案件證據被放歸芹耶防護林

10月5日,胡志明市林檢分局的消息稱,已與胡志明市防護林和專用林管理委員會合作,將一隻小爪水獺(學名Aonyx Cinereus,重約3公斤)放歸芹耶防護林。

這隻水獺是與Đ.(居住在永隆省)相關案件中的證據。

此前,2025年4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駁回了Đ.的上訴,維持了對其違反保護瀕危、珍貴、稀有動物規定罪行的1年有期徒刑判決。

據職能部門消息,2024年6月3日,Đ.在茶榮省以60萬越南盾的價格從一名男子(身份不明)處購買了一隻水獺,隨後Đ.在Facebook賬戶上發佈信息進行銷售,尋找買家。

2024年6月10日,該男子(身份不明)與Đ.發短信,以730萬越南盾的價格商談購買水獺,Đ.要求買家先轉賬150萬越南盾作為定金。

買家隨後向Đ.轉賬了150萬越南盾的定金,並要求Đ.將水獺運到胡志明市進行驗證,確認是水獺品種後,買家才會轉賬剩餘的580萬越南盾。

2024年6月17日,水獺被運到第五郡的一個地址,Đ.發短信給買家前來檢查,以便向Đ.全額轉賬支付。

大約15分鐘後,有人(身份不明)前來檢查。檢查完畢後,買家轉賬了580萬越南盾,向Đ.支付剩餘款項,並要求租車將水獺運到第四郡的一個公寓地址進行交貨。

Đ.請人代為租車司機將水獺送到上述地址。當司機載著水獺停在公寓前時,被巡邏的警察發現並沒收了證據。

根據2024年6月19日南方生態研究所的動物鑑定結論,被要求鑑定的動物個體為小爪水獺,是一種野生、瀕危、珍貴、稀有的動物,屬於哺乳綱(Mammalia)、食肉目(Carnivora)、鼬科(Mustelidae)。學名:Aonyx cinere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