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內務部的提議方案,公務員和職員將從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即乙巳年臘月二十七)到2026年2月22日星期日(即丙午年正月初六)休農曆新年假期。
因此,丙午年春節假期連續9天,包括勞動法規定的5天春節假期和4天週末假期。
對於企業中的勞動者,內務部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合適的假期。
具體而言,丙午年春節,企業可以選擇乙巳年末的1天和丙午年初的4天,或乙巳年末的2天和丙午年初的3天,或乙巳年末的3天和丙午年初的2天。
企業有責任在實施前至少30天通知假期方案。
針對上述提議,讀者Thanh Tùng提出疑問:“為什麼不固定或制定確定每年假期的規則,以便人們容易計算?”
類似地,名為Được的讀者認為應該制定關於假期的規則,而不是每年都需要提議。
關於此事,內務部的一位專家表示,根據2019年勞動法第112條第3款,專業機構有責任起草春節和9月2日國慶節假期方案草案,在提交總理決定前徵求相關部委的意見。
總理決定後,內務部部長將通知適用於行政機構、事業單位、政治組織、政治-社會組織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節假日安排。
同樣,該人士表示,春節假期每年不固定,因為必須依據社會經濟條件,從而提出最靈活、最協調的假期方案。
在2019年勞動法生效前,農曆新年假期的規定仍然是5天。例如,節前1天和節後4天,或節前2天和節後3天。
2026年春節,內務部提議假期連續9天,因為5天正式農曆新年假期完全落在4天週末之間(如果週六和週日都休息),而不是有9天春節假期。
對於企業中的勞動者,起草機構傾向於“開放”規定,鼓勵採用,因為許多公司有遠離家鄉的勞動者,有特定的生產經營計劃等。
企業有權根據內務部的提議方案自行決定假期,但必須在實施前至少30天通知,以便勞動者主動購買車票、安排工作和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