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第3211/QĐ-UBND號決定(10月4日),關於接收並任命黎文忠同志——2025-2030任期錦水鄉黨委書記、2021-2026任期錦水鄉人民議會主席,擔任清化省文化、體育與旅遊廳廳長,替代範原紅同志被調任其他工作。
根據第3216/QĐ-UBND號決定(10月4日),關於接收並任命黃文同同志——2025-2030任期金星鄉黨委書記、2021-2026任期金星鄉人民議會主席,擔任清化省建設廳廳長,替代鄭輝朝同志。
根據第3212/QĐ-UBND號決定(10月4日),關於調動並任命阮進效同志——清化省宜山經濟區和各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擔任清化省工商廳廳長,替代陳英俊同志。
陳英俊同志——清化省工商廳前廳長已於上月被起訴並臨時拘留,以調查“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權力”的罪行。
根據第3213/QĐ-UBND號決定(10月4日),關於調動並任命鄭輝朝同志——清化省建設廳廳長,擔任清化省宜山經濟區和各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替代阮進效同志。
9月,清化省發生多起幹部‘事件’
如《青年在線》報道,9月11日,清化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起訴並臨時拘留阮文詩同志——2021-2026任期清化省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罪名是“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權力”。
擴大調查涉及高進端同志——東亞房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東亞清化足球俱樂部主席(常稱為“端老闆”)的案件,9月8日,清化省公安調查機關決定起訴並臨時拘留8名被告,包括:
黎英俊同志——清化省鶴城鄉黨委書記(前清化市市委書記)。
陳英俊同志——清化省工商廳廳長(前清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黎梅慶同志——清化省東山坊人民委員會主席(前清化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曹明幸同志——前清化市土地基金中心主任;武黃新同志——前清化市土地基金中心幹部。
上述被告被起訴罪名是“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權力”,依據刑法第356條。
被告陳必勝同志——藍山合夥拍賣公司總經理和黎氏芳同志——清化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法官被起訴罪名是“受賄”,依據刑法第354條。
何文孝同志——東亞房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被起訴罪名是“違反資產拍賣活動規定”,依據刑法第218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