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近10萬億內河旅遊項目投資者浮出水面

據此,項目分期投資,分為兩個階段,包含三個子項目。

第一階段:從2025年至2030年,包括以下內容:投資建設8個內河碼頭,以及服務於碼頭運營的配套設施,如引道、停車場、候車室、售票處等,範圍從順福橋到仙山橋。

此外,還有景觀公園,以及碼頭後方相應土地上的工程;購買服務於內河旅遊活動的船隻;展示燈光效果和藝術表演。

第二階段:從2028年至2031年,分為兩個子項目,從2028年至2031年實施,包括以下內容:投資建設沿永奠河和古渠的8個內河碼頭,以及服務於碼頭運營的配套設施,如引道、停車場、候車室、售票處等。

景觀公園,以及碼頭後方相應土地上的工程;購買服務於內河旅遊活動的船隻。

子項目3:從2028年至2031年實施,包括以下內容:投資建設沿錦禮河的4個內河碼頭,以及服務於碼頭運營的配套設施,如引道、停車場、候車室、售票處等。

此外,還有候車室、售票處公園;景觀公園,以及碼頭後方相應土地上的工程;購買服務於內河旅遊活動的船隻。

項目的運營期限為50年,從投資者被決定交付土地、決定租賃土地以實施項目第一階段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