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農業與環境領域15部法律的修訂草案提出意見。據農業與環境部代理部長陳德勝介紹,草案聚焦三個主要內容:實施兩級政府時的行政機構重組;分級、分權、權限界定;以及減少經營條件、行政程序和現行法律規定的障礙處理。
國會主席強調,法律修訂必須旨在保護環境和促進可持續農業發展,同時建議增加關於適應氣候變化的農業的專門章節。他引述了總書記蘇林在政府黨委和胡志明市黨委大會上的指示,要求本屆任期必須結束大城市“一下雨就內澇”的狀況。
“像峴港、芹苴、海防這樣的城市,一下雨就內澇。河內已經內澇半個月了,水還沒退,”國會主席說,並建議政府研究荷蘭的經驗——那裡低於海平面,但仍能很好地保護農田並發展可持續農業。
他表示,政治局和書記處非常關注農業和環境領域。總書記蘇林最近與農業與環境部和內政部就加強基層農業推廣系統進行了工作。因此,國會主席要求本次法律草案必須全面解決法律瓶頸,簡化行政程序,為民眾和企業提供便利。
他還指出,在實施兩級政府模式後,許多地方缺乏環境幹部。因此,需要規定對鄉級進行培訓和財政支持,以滿足工作要求。

同一天在胡志明市黨委大會上發言時,總書記蘇林強調,如果不解決交通擁堵和積水問題,城市的優勢將變成瓶頸,阻礙投資和旅遊吸引。他要求政府與胡志明市同行,強調“不能讓民眾每次大雨都涉水”。
此前,總書記還要求中央防洪抗旱指導委員會和相關機構重新評估防災工作效果,全面革新預報、指揮活動,並加固河流堤防和海堤系統,而不是僅僅“用沙袋抵抗”。
國際經驗表明,有效防澇需要結合硬基礎設施和自然解決方案。鹿特丹(荷蘭)已建設蓄水湖系統、綠色屋頂、透水人行道,幫助減輕下水道負荷;同時實施“河流空間”計劃,拓寬河道,創建溼地公園。
東京(日本)擁有長達數十公里的G-Cans隧道系統,可容納數百萬立方米雨水。新加坡開發了濱海堤壩項目,既能防澇,又能創建蓄水湖和公園。許多城市如紐約、首爾、墨爾本應用分散式綠色基礎設施、滲透溝和雨水花園。
這些模型表明,要實現可持續防澇,需要統一治理機制、定期維護和市級城市水協調機構,以及實時內澇地圖系統,以便在大雨時快速預測和應對。
農業與環境領域15部法律的修訂草案包括:環境保護法;植物保護和檢疫法;畜牧法;生物多樣性法;堤防法;測繪和地圖法;氣象水文法;林業法;防災法;水資源法;海洋和海島資源環境法;獸醫法;水利法;漁業法;種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