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使用攝像頭和市民反饋處理人行道違規行為

10月16日下午,在胡志明市經濟社會新聞發佈會上,胡志明市建設局交通工程維護與運營科副科長杜葉嘉合先生通報了管理和處理侵佔人行道的情況。

據合先生介紹,過去一段時間,胡志明市仍存在市民侵佔人行道和車道進行買賣、停車、堆放材料、垃圾等現象,導致城市美觀受損,並潛藏交通安全風險。

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建設局已發佈多份文件,要求堅決處理、加強檢查和處罰重點路段上的違規停車行為。

根據第165號和168號法令的規定,侵佔或非法使用車道和人行道的行為,個人可能被處以50萬越南盾至1500萬越南盾的罰款,組織則加倍。除罰款外,違規者還需恢復原狀。有權處理機構包括公安、鄉級人民委員會和專業檢查部門。

文件發佈後,許多地方已統一行動,公安、經濟部門、市場管理委員會和街區等協調處理複雜侵佔點。但實際情況仍在發生,引發市民不滿。

建設局已要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和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從監控攝像頭系統和市民反饋中收集有關侵佔人行道和車道進行非法經營的圖像和視頻片段。

這些資料將作為重要依據,供建設局直接與地方合作,明確仍發生違規的熱點路段和地點,從而提出適當、及時的處理建議。

同時,任務分配給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和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審查和評估情況,確定高風險路段,以建議安裝更多監控攝像頭和警告標誌。

根據胡志明市建設局,未來將與各部門和交警部門緊密合作,跟蹤和評估各地方的處理結果。特別地,將審查對仍發生長期違規、修復緩慢、影響出行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地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