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目前,安江省財政廳已建議省人民委員會將5,681處房屋和土地交給102個鄉、坊和特區,按照公共資產使用標準和定額進行管理和使用,確保節約高效,避免公共資產流失和浪費。
關於處理省級管理的不需使用的閒置辦公場所的方案,財政廳已建議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頒佈17項決定,將434處閒置房屋和土地交給省土地基金髮展中心依法管理和開發。
對於省級各部門、機關的多餘房屋和土地,有36處需要處理。財政廳提出以下安排方案:在龍川坊保留7處辦公場所繼續使用。
特別是安江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舊)安排為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和其他6個單位的工作場所,以便對安江省(合併前)地區的下屬單位進行專業管理。
安江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合併前)的剩餘閒置面積為846.14平方米,交給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管理、使用和開發,確保效率。

對於龍川坊的7處辦公場所,包括:建設廳。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廳(合併前)交給省項目管理委員會管理,用作工作場所;省監察廳辦公場所交給平德坊人民委員會安排平德坊公安;省人民委員會黨委和國會代表及省人民議會辦公室的2處辦公場所交給龍川坊管理,用於安排龍川坊黨委-人民委員會在新地點的工作場所(在將龍川行政區域交給衛生廳實施心血管醫院(第二基地)項目後)。
市場管理分局辦公室改變功能,安排為黎貴惇小學的附屬點,以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以及農業與環境廳(省級單位調整前)的辦公場所改變功能,用作學生宿舍、食堂,供有住宿需求的專科高中學校學生使用,以及學校教師的公共住房。
將22處辦公場所交給省土地基金髮展中心依法管理、發展和開發。對於屬於省級垂直機構在省內的房屋和土地,將交給衛生廳與省公安合作,考慮安排A內科-幹部健康檢查和管理的科室。
省法院的房屋和土地交給龍川坊管理,並建議上級機關根據省方針擴大孫德勝公園。
省財政廳已向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提交報告,致函越南總工會,建議將省工會辦公場所移交給地方管理,交給龍川坊安排龍川坊黨委、人民委員會在新地點的工作場所。



